📢 公告 - 甄選
| 公告主旨 | 基隆市碇內國小115學年度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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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公告日期 | |
| 公告教師 | 特教組長 |
| 公告類別 | 甄選 |
| 公告等級 | |
| 點閱次數 | 142 |
| 公告內容 |
依據:基隆市115學年度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支援服務實施計畫辦理。 一、 甄選公告日期:115年8月6日。 二、 報名: (一) 方式:現場報名(得親自或委託他人代理報名,通訊報名不予受理)。 (二) 報名費:免收報名費。 (三) 報名地點:基隆市碇內國小輔導室。 三、 報名與甄選時間:(如缺額補滿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) 第一次甄選 報名 115年8月13日(星期四)9時00分至10時00分 甄選 115年8月13日(星期四)10時00分至11時00分 第二次甄選 報名 115年8月14日(星期五)9時00分至10時00分 甄選 115年8月14日(星期五)10時00分至11時00分 四、 甄選名額及相關事項: (一) 甄選名額、僱用期間及工作時數:甄選2名、雇用期間為115年8月31日開學日 至116年6月30日學期結束止,每日工作時數4小時。 (二) 工作內容:在教師督導下,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協助教師執行學生情緒或行為 問題處理策略、協助老師觀察、紀錄學生學習及行為表現、協助處理突發事 件等。 (三) 工作薪資:每小時最低工資206元計算,每日最多以8小時計,每年分2期核定。 (四) 僱用契約依基隆市政府相關規定辦理。 五、 應徵資格: (一) 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資格,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 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。 (二) 未違反有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帅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 員進用辦法」第14條各款之規定者。 六、 應繳證件:請攜帶下列證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:( 正本驗後發還) (一) 報名表及切結書(如附件二之一、二之二)。可至基隆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網 頁自行下載使用。 (二) 國民身分證(正、反面請以A4影印)。 (三)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。 (四) 男性應役畢,並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文件。 (五) 相關資經歷證明。 七、 甄選方式: (一) 資經歷審查:不計分,但列入重要參考。 (二) 口試:時間每人15分鐘(包含自我介紹3分鐘)。 (三) 口試評分標準如下: 1.表達能力10% 2.儀表態度10% 3.偶突發事件處理能力30% 4.相關工作經驗20% 5.對擔任工作之認知20% 6.其他(臨場機智反應)10% 八、 錄取公告: (一) 甄試當日16時前公告錄取結果於基隆市碇內國小網站。錄取人員應於錄取公 告所訂時間,攜帶身分證、郵局存摺正本及印章至碇內國小輔導室完成簽約手 續,逾時視為棄權,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 (二) 若該梯次尚有缺額,則依本甄選簡章第十項(二)辦理。 九、 附則: (一) 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,如有不實者,除取消其甄試資格外,如涉及刑責, 由應徵者自行負責。 (二) 每一梯次最多可參加1所學校的報名及甄選,報名後安排甄選,第一梯次於甄 選日16時前公告正取及備取名單或缺額;若尚有缺額,則進行第二梯次報名 及甄選,當日16時前公告正取及備取名單或缺額;若尚有缺額,則進行第三 梯次報名及甄選,當日16時前公告正取及備取名單或缺額。 (三)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,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時,悉公布於需求 學校網站及特教資源中心網站,不另通知。 (四) 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,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,並得由各校(需求學校)補充 修正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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