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本市110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辦理。
二、旨揭鑑定簡章販售日期至110年3月5日(星期五)下午16時止,申請受理日期110年3月4日起至3月5日,簡章購買及申請鑑定地點請洽各承辦學校。
三、檢送本市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英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(中山高中)、數理資賦優異學生鑑定(銘傳國中和武崙國中)鑑定傳單各乙份
中山高中國中部.jpg 武崙國中.jpg 銘傳國中.jp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