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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 主旨:轉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辦理「心臟病童 獎勵學金」乙案,請有資格的學生踴躍申請。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9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
1100111833號函辦理。
二、申請日期:110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(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
受理)。
三、申請對象:曾經於該基金會合約醫院(請至網站查詢:www.
ccft.org.tw)接受心臟導管治療或外科手術治療的心臟病
童。
四、檢附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獎勵學金辦法及
相關申請資料各1份。
五、如有任何疑義,請逕洽該基金會聯絡電話:02-2331-
9494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