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消息 基隆市碇內國小113學年度第一學期(113年度第2期)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
一、依據:基隆市113年度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支援服務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甄選公告日期:113年7月22日
三、報名:(本次甄選簡章,一次公告分次招考,如缺額補滿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)
(一)
日期、時間:7月29日、7月30日、7月31日 上午9:00~10:00。
(二) 方式:現場報名或委託報名。
(三) 報名費:免收報名費。
(四) 報名地點:基隆市碇內國小輔導室。
四、 甄選:
第一次甄選:
113年7月29日 上午10時00分開始。
第二次甄選: 113年7月30日 上午10時00分開始。
第三次甄選:
113年7月31日 上午10時00分開始。
五、 甄選名額及相關事項:
(一)甄選名額、僱用期間及工作時數:甄選1名、雇用期間為11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止,每日工作時數3小時。
(二)工作內容:協助教師執行學生情緒或行為問題處理策略與偶發狀況處理。
(三)工作薪資:每小時基本工資183元計算,每日最多以8小時計。(依112.9.14勞動條2字第1120148404D 號函示調整每小時基本工資辦理),每年分2期核定。
(四)新僱用人員依甄選簡章辦理公開甄選,並得依本市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管理考核原則,以考核成績做為再次僱用之參考依據。
六、 應徵資格:
(一)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,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
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。
(二)未違反有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
法」第9條各款之規定者。
七、應繳證件:請攜帶下列證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:(正本驗後發還)
(一)報名表及切結書(如附件一、二)。可至基隆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網
頁自行下載使用。
(二)國民身分證(正、反面請以A4影印)。
(三)最高學歷畢業證書。
(四)男性應役畢,並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文件。
(五)相關資經歷證明。
八、 甄選方式:
(一)資經歷審查:不計分,但列入重要參考。
(二)口試:時間每人15分鐘(包含自我介紹3分鐘)。
(三)口試評分標準如下:
1.表達能力 10% |
2.儀表態度 10% |
3.偶突發事件處理能力 30% |
4.相關工作經驗 20% |
5.對擔任工作之認知 20% |
6.其他(臨場機智反應)10% |
九、 錄取公告:
(一)甄試當日16時前公告錄取結果於基隆市碇內國小網站。錄取人員應於錄取公告所訂時間,攜帶身分證、郵局存摺正本及印章至碇內國小輔導室完成簽約手續,逾時視為棄權,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
(二)若該梯次尚有缺額,則依本甄選簡章第十項(二)辦理。
十、附則:
(一)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,如有不實者,除取消其甄試資格外,如涉及刑責,
由應徵者自行負責。
(二)每一梯次最多可參加1所學校的報名及甄選,報名後安排甄選,第一梯次於甄選日16時前公告正取及備取名單或缺額;若尚有缺額,則進行第二梯次報名及甄選,當日16時前公告正取及備取名單或缺額;若尚有缺額,則進行第三梯次報名及甄選,當日16時前公告正取及備取名單或缺額。
(三)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,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時,悉公布於需求
學校網站及特教資源中心網站,不另通知。
(四)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,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,並補充修正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