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依基隆市114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,及114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辦理。
- 旨揭計畫服務對象與服務內容說明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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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(一) 服務對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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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學校及幼兒園之高關懷學生,經學校輔導團隊評估有就醫需求但目前難以執行者。
- 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,經鑑輔會鑑定為確認或疑似特教學生,有持續性情緒行為問題,由學校團隊評估後具醫療專業諮詢需求者。
- 服務內容:本府每月排定一次半天3小時時間,邀請兒童青少年精神醫學專科醫師提供諮詢服務,每次以2至3名學生為原則;各校學生中倘有需接受服務者,請先致電確認預約時間並於7天前填寫服務諮詢申請單。詳如實施計畫。
- 相關實施計畫與申請表如附件。各學校輔導前述高關懷學生或特殊教育學生有需求者,請檢附相關文件(參閱實施計畫),並填妥轉介申請表,於核章後,高關懷學生逕送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、特教學生逕送特教資源中心提出申請。
- 如有任何問題,電洽人員如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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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:蔡承恩組長。電話:02-24301585分機16。
- 特教資源中心:高立郁組長。電話:02-2425555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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